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精准施策,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全省经济延续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增势良好,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实现了“开门稳”“开门红”。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全省生产总值19926.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为737.1亿元,同比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909.6亿元,同比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1280.1亿元,同比增长5.4%。
一、三次产业稳定增长。农业生产形势稳定。一季度,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399.9亿元,同比增长6.7%,增速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春耕春播有序开展,小麦播种面积6003万亩,一、二类苗占比达到84%。猪牛羊禽肉产量218.3万吨,同比增长1.2%。工业生产平稳运行。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9%。41个行业大类中,有31个行业增加值实现增长,增长面达到75.6%。服务业稳步恢复。1-2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2%,所有行业门类全部实现增长。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增速分别为35.0%、17.6%、30.6%。
二、三大需求支撑有力。固定资产投资加力提速。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5%,比2021年全年提高4.5个百分点。大项目引领作用凸显,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完成投资增长12.8%,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4.3%,拉动全部投资增长8.1个百分点。消费市场有序恢复。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843.7亿元,同比增长3.7%。食品等生活必需品需求旺盛,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2.6%、15.7%。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6.1%、18.5%和28.3%。进出口增势良好。一季度,货物进出口总额7106.5亿元,同比增长13.7%。其中,出口4179.1亿元,增长22.2%;进口2927.4亿元,增长3.4%。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2473.8亿元,增长25.1%,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值的34.8%。
三、动能转换加速突破。传统产业加快升级。一季度,全省工业技改投资项目6078个,较去年同期增加996个;完成投资增长19.2%,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18.6%,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新兴经济快速成长。一季度,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3.7%,高于规模以上工业7.8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产量同比分别增长217.6%和217.8%。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53.3%,高于全部投资42.8个百分点,其中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保持两位数增长。线上消费快速发展。一季度,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22.4亿元,增长21.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16.9%,同比提高3.0个百分点。
四、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结构调整深入推进。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一季度制造业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7.4%,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四新”经济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为51.3%,同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6.5%;机电产品出口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2.1%。财税收入改善向好。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0亿元,增长6.9%。其中税收收入1517亿元,增长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9%。绿色发展扎实推进。一季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374.9万千瓦,同比增长29.4%;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6.3%,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其中,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分别增长110.3%和45.5%。
五、市场活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稳步增加。一季度,新登记市场主体62.9万户,同比增长24.0%,其中新登记企业18.1万户,增长3.8%。期末实有市场主体达到1360.4万户,增长11.9%。金融支撑稳固有力。3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1.7万亿元,同比增长12.5%;比年初增加5471亿元。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增长24.7%,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长29.9%。交通运输稳步向好。一季度,公路、水路货运量同比分别增长10.4%和1.3%。民营经济持续活跃。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62.1%,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同期全省进出口总值的71.1%,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
六、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一季度,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1.5万人。市场价格温和上涨。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1.2%。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4%,环比上涨0.3%。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一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56元,同比增长6.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03元,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93元,增长6.9%。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08,比上年同期缩小0.03。社会领域投资稳定增长。一季度,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53.7%和40.5%。
总的看,一季度我省经济发展韧性强、潜力大、后劲足,全省各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能不断夯实,内需潜力和外需支撑加快释放,为全年经济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全省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5+1”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十大创新”行动计划落实,扎实推进“六稳”“六保”,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加力提速供需两端协同发力,确保经济运行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注:
(1)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6)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省财政厅;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使用外资数据来源于省商务厅;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水路、港口运输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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